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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散之与二十世纪书法史

22-11-04 08:39 来源:光明日报 编辑:赵满同

  【光明书话】

  林散之是二十世纪重要的书法家。路东《不俗即仙骨:草圣林散之评传》以三十多万字的篇幅,讲述了林散之的生平,发掘了林散之生活中的许多细节,为林散之研究提供了新的史料。这使我们能够比以往更深入地思考林散之与二十世纪书法史的关系。

  林散之在书法上的成就,可以归结为这样三点:1.创造了一种新的笔法;2.塑造了一流的作品的意境;3.代表当代对传统风格书法创作的最高认识。

  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笔法

  林散之最重要的贡献,是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笔法。

  笔法是中国书法的核心技巧,它决定了作品中线条的品质。笔法经过几千年的发展,各种可能的运动形式、节奏变化几乎已经开发殆尽,笔法被认为是书法创作中最不可能作出创造性贡献的区域,但林散之却在这里作出了他最重要的贡献。

  笔法的发展与字体的发展息息相关。经过漫长时间的演变,到唐代,各种字体伴随着笔法基本的运动方式——平动、绞转、提按,均已发展成熟,此后的书写只是在前人所创造的运动方式上加以调整:行进中增加停顿、颤抖,或艰涩行笔以造成质感的变化。例如清代碑学的笔法,看起来很有特点,但据作品分析,仍不出平动、提按的范畴。笔法发展至此,似乎已经没有任何开拓的空间。

  用毛笔进行书写,最困难的地方,是笔画方向发生改变时要控制笔锋(笔尖)的指向,使它始终处于准确的控制中。使用短锋毛笔控制笔锋指向是比较方便的,但是长锋笔毫弯曲后不能即时回复原有的状态,在笔画方向频繁改变时便会产生不规则的扭曲,这样书写出来的笔画就非常复杂(如图:林散之 《论书》)。这种笔法书法史上从来没有过。这种笔法,在笔毫扭曲后能随着书写的行进而逐渐回复原状(与短锋的及时回复完全不同),线条又回到单纯的平动的状态。

  这种笔法,书写时笔锋内部有复杂的搅动,但又不是绞转(绞转是连续使用笔毫锥体的不同侧面)。复杂性不是来自运动方式,而是运动(平动)与工具复合的变化。

  线条质地的这种改变,其中虽然有工具的因素,但它与作者的操控汇合在一起,改变了线条内部运动的原理。书法史上毛笔制作工艺不断在变化,但任何新工艺的出现都没有改变笔画内部运动的基本形式,然而林散之以平动为主体的用笔,在长锋羊毫不可预计的变形的配合下,产生出一种前所未见的线条,它内部所蕴含的运动方式(书写者的动作与笔毫随机变化的复合运动)不同于所有已知的笔法。

  谁也没有想到书法史上会出现这样一种笔法。

  以前的笔法,动作与笔画之间有一种清晰的对应关系。按一定的动作去做,便能得到相应形状的笔画:由动作可以推测笔画,由笔画也可以推测动作。虽然晋唐时期笔法中的动作不容易还原,但宋代以来笔画内部的动作是清晰的,笔画的轮廓也是清晰的。不过这种新的笔法改变了动作与笔画的对应关系。这种笔法产生的线条随机生发,与笔毫此刻含墨的多少、笔毫瞬间弯曲的状态等都有关系,无法预计、无法重现,甚至无法分析。复杂的段落与平直的段落频频交替。这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节奏类型。它大大丰富了毛笔线条的变化。

  这是笔法史上一次质的变化。

  对于书法这样一种已经充分发展过的艺术,人们一直在苦苦思索它在当代的可能性。像笔法这样一种几乎在所有方面都经过反复探究的技法,在今天竟然展现出一种全新的面目,这使我们不得不去思考,书法领域还有哪些定见必须重新进行审视。

  为书法史确立了一种创作的境界

  一个时代,书家的作品可分为三个层级:

  1.对某一派系、风格、类别的把握。如对颜真卿或米芾的把握,都属于对某一风格的专攻,一般来说,后来者不会超越被模仿者的成就;对碑学或帖学的把握属于对某一派别的专攻,其中的佼佼者成为这一派别的代表人物。

  2.在此基础上抹去模仿的痕迹,发展出自己独特的风格;

  3.在技法、观念或创作方式等基础问题上作出创造性贡献,在创作出杰作的同时,改变了书法才能、书法创作的定义。

  林散之的《论书诗》中记下了他对书写的感悟,其中包括许多真知灼见。“搅翻池水便钟王”,表现出林散之对书法创作最高境界的认识。

  “钟王”代表书法史上对创作的最高理想。钟繇几乎没有可靠的存世作品,后世多略去“钟”而只说“王”:

  右军之书,末年多妙,当缘思虑通审,志气和平,不激不厉,而风规自远。(唐·孙过庭《书谱》)

  王羲之“备精诸体,自成一家法,千变万化,得之神功,自非造化发灵,岂能登峰造极”。(唐·张怀瓘《书断》)

  右军笔法如孟子道性善,庄周谈自然,纵说横说,无不如意,非复可以常理拘之。(宋·黄庭坚《山谷论书》)

  右军书为千古一人,即大令亦逊之远矣,后此再无及者。盖开天辟地之人,乃间气所钟,生知之质,又加困勉功夫,苟不真知其秘,徒劳数十年,终属歧路异辙。(清·王沄《书法管见》)

  比较林散之谈“钟王”,他们不外从气质、天资、功夫和变化立论,都是对“池水”的观察、分析,而林散之从书写的状态切入,从底处开始重构。这里有不同于书法史的理解。

  蔡邕说,“任情恣性”。就此而论,张旭、怀素可称极致,但林散之与他们不同。张旭、怀素仍然是在某种规范中的放纵,林散之针对的是书法这整池的溟水。只有回到林散之所钟情的王铎,才能见出此中端倪。

  林散之说到王铎,不仅是形式上的借鉴,更有书法史上的抱负与美学观念上的契合。

  王铎《文丹》论文章作法,但他的美学主张贯彻于其中。他书法中的题跋并没有充分反映他的个性。王铎说,《史记》“敢于胡乱”;“文要一气吹去,欲飞欲舞,捉笔不住”;“文要斩钉截铁,如临阵者提刀一喝,人头落地”。这些都不是常规的观念。

  《文丹》仅存于顺治版《拟山园选集》初印本中(第八十二卷),其他印本皆删去(国家图书馆藏顺治版仅存八十一卷)。林散之也不一定读过《文丹》,但他与王铎有默契。“搅翻池水便钟王”,与王铎会心处不远。

  “搅翻池水”远远超越了“任情恣性”。“任情恣性”说的是个性的呈现,是主体表现的问题,主体所具有的,借某种风格而充分表达,不受任何拘束;而“胡乱”“搅翻”针对的是一个领域公认的秩序——在艰难地获取之后再加以粉碎、重构。两种陈述着眼点完全不同。

  “搅翻”看似狂放不羁,蔑视一切法则,但林散之的作品仍然不曾背离传统的诸多原则。他所说的“搅翻”指的是对已经把握的传统没有任何限制的驱遣,是超越传统之上的胆识、观念、才情与欲望。

  “搅翻”超越了“风格”的含义。

  书法史上的贡献,可以分为两类:一类是针对作品的构成方式,如笔法中的运动形式、字结构构成方式、章法类别等;一类是利用已有的原理、技法创造新的风格。唐代以来,构成方式的创造越来越罕见,绝大部分作品仅仅是风格的呈现,如陆柬之、杜牧、苏轼、赵孟頫、董其昌等,皆无例外,而“搅翻”一词,隐含着一种重建的抱负。如果真能“搅翻”一池溟水,整个局面改观,风格的新异当然不在话下。

  林散之的基调始终是雅致、平和,甚至可以说安谧的——如孙过庭所说的“不激不厉”,但他的作品中有任性、狂狷、叛逆,“翻搅”之时眼空四海。这种状态使他在认识上超越了历代对“钟王”的论说,超越了他的时代。

  这不是一种能以风格来指称的创作状态。观念上承王铎而来,但在作品形态上独树一帜。林散之为书法史确立了一种创作的境界。

  林散之由此而处于创作的第三层级中。

  他成为二十世纪书法创作中这一层级的代表。

  二十世纪的名家大多代表一种风格、一个派别,而林散之代表一个时代对书法感悟的最高水平。

  (作者:邱振中,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)

  (《光明日报》2022年11月03日 11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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