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颜值”的美丑不是判断书法价值的标准
因对“射书、盲书”的大众质疑,而引发的书法美丑之辩,看似是书法问题,但由于进入大众的视野,并涉及艺术价值的判断和对传统文化的认知。使得视觉形态“颜值”的表象,成为一个表达与接受之间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。
视觉艺术的最大特征是形态。但对形态的感知绝不是仅仅限于表象,而是通过创造的表象,审其表达的意图与表达是否精准有效地形意契合。因而无论绘画雕塑摄影及书法,其形态的表象,不仅和表达形式本体能量的长短及历史的发展有关,也与不同的文化及创作者的功力、识见、情感、心理和创造力的强弱有关。书法虽因实用而生,并在象形中因提升记事的速率与普及文化教育、交流传播的辨识,造就了文字形态“五体”的简化及抽象。但因手写的特殊性与造型性,虽无“存形莫善于画”接受上的易感性,但同样有着与绘画样的个性、修养、情感,在表达瞬间的精神附加,以及在形态本体上如绘画中八大山人、徐渭等性情之真的人格呈现,或范宽、倪瓒、梁楷与黄宾虹等在表达形态的个性创造。使书法形态的差异,有着“赋意于形”的表意特质与典作“书如其人”的精神强度,以及在学术上,像现代艺术一样的多元探讨。
而这种有价值的探讨,使其形态个性的正欹、动静、刚柔或神逸等,既是抒情达意的基础,又有个性的形变则意变的“达其情性,形其哀乐”。楷书颜体的宽博、厚重、刚健、雄浑,似如中国佛寺大殿的庄重从容。而与其相反,纤细的“瘦金书”,有如宝塔或“时装秀”的瘦长,具有挺拔坚韧的骨感与意趣抒发的自然。使两者在“胖瘦”两个极端的边缘,达成对已有形式的各自突破,创造出新的生命意象。而两者之间的虞、欧、褚、柳或多姿的魏碑,以及动态的张芝、张旭、怀素、黄庭坚、徐渭、王铎等的运动与速度,呈现出情感个性及修养不凡的气度与生命的张力。而字形的平和或夸张,亦如生命之真的动静之别、情感的五味杂陈,呼应着宇宙秩序的阴阳互动及刚柔相济的辩证哲理。其呈现不仅有书写法度的严谨功力,又有不同修养及人格精神超越具象的形态创造。无论是形式上风云奇幻与叙事相契的《自叙帖》,还是颜真卿《裴将军诗》的多体杂糅与雄豪壮伟,都与功力的“入木三分”“力能扛鼎”和修养的“物我一体”息息相契。而怀素《自叙帖》的702个字,如同摄影瞬间的定格,既无法修改,又有文意质性的精神呼应,并需一气呵成形式元素的点画神韵,或形式关系上的各种互动及形式质量的章法与笔画的宏微结构,在日常千锤百炼中对情景与氛围的追求。
书法高峰的“三大行书”,其不同的境遇和与性情本真相契的文字抒发及书写神意的契合,在文质兼备之中,倾诉着对自然、生命、情感交响的铮铮铁骨和“神采为上”的创造诠释。如同战争与人性聚焦毕加索的《格尔尼卡》或同为绘画写实形态委拉斯凯兹的《纺织女》或徐芒耀的《我的梦》意义上的不同。让这些和生命之真及现实关联而有思考与启迪价值的表达,以超越抽象线性语言的表达局限,生发着由内至外的中国智慧。使得书法的不同形态,在“同字异形”及不同字体交融与碰撞磨合的杂糅中出新。体现着书法与中国文化在数千年传统的契合中,亦如绘画、雕塑一样的丰富变化与个性创造。而使书法虽不是具象的形态,但同样可以呈现具象所有的精神质性和个性情感。
这些表达,如果只从形态的美丑来分,看起来概括,但很难判断其不同的表达与文化及深刻的社会意义。因而书法形态外在的巧拙、章法的平和、险绝或碑帖的“颜值”,都与文化及“借字表意”“形显其神”的文心密切相关。
而既不具备文质兼备、也不属于书法书写质性的“射书”,与并无新意而有行为表演成分的“盲书”,无论其品格与精神质性,都不能与含有中国智慧的书法相提并论。而书法演变中由于缺少对书法理解及文化修养而被反复诟病的僵化、呆滞、媚俗、状如算子的“馆阁体”,或矫饰、软弱、浮滑,无笔性线质骨力的造作,及江湖上无传统师承和书法品格恶俗的狂怪粗野等,则真需要普及性的认知与质性的解读,来提升大众对书法的认知。因而仅限于写字或形式颜值美丑的浅表判断,会限制对书法文质兼备的“灵魂”与表达智慧的深度认知,易导致对书法创造与精神品格之间的遮蔽,而产生“低审美”的长期困惑。
“质而无文,其行不远。文而无质,其行不久。”是中国艺术品评始终坚守的“形意契合”及出新的尺度。而文质兼备,其书写质性与文意质性契合的认知,无论是教育或传播,都需要从创作与接受上的“化”之育和“解”的神意融中,进行深入剖析的“价值认同”及有效的创造引领。而不是在美丑表象的纠结和纷争中,徘徊不前。
(评论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杨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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